

记者昨日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暖冬”,该局与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继续对城区燃气采暖炉用户使用燃气给予优惠。 针对燃气采暖炉用户,燃气供应企业将在今冬采暖季(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在《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我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的基础上,将第一阶梯气价气量由每月50立方米增加到每月150立方米,执行价格为每立方米2.57元。 也就是说,采暖季4个月,燃气采暖炉用户可享受第一阶梯气价气量共600立方米。自2021年3月16日起,恢复第一阶梯气价气量每月50立方米的标准。